爭議訊息澄清專區(含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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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彰化縣東西二、三圳流域55公頃農地遭重金屬污染,農委會採取哪些因應措施,以確保農產品安全?
發布日期:104-09-10
發布機關:農糧署
點閱人數:5646

我要提問
一、 農委會農糧署已督導彰化縣政府立即管控及剷除銷毀,防止該等農地生產之食用作物流入市面。本次受重金屬污染之54.9公頃農地中,有49.8公頃占90.7%農地種植二期水稻,尚未結穗,另有約1.5公頃為種植雜作或蔬菜等食用作物,其餘約3.6公頃為休耕及少數未利用之荒地。彰化縣政府已自104年9月8日起執行受污染農地上食用作物之剷除銷毀作業,預計9月14日完成所有食用作物剷除銷毀,防止流入市面,以維護農產品安全。
二、 環保署104年6-8月執行「彰化東西二、三圳地區農地污染調查計畫」,發現彰化市及和美鎮轄內計296筆共54.9公頃農地土壤重金屬(銅、鎳、鋅、鉻或砷)濃度超過污染管制標準。環保機關已豎立告示標誌,並通知農民不得收穫及次期作起停耕,後續將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其上如有種植食用作物,皆一律剷除銷毀,該等農地並強制停耕以待整治,整治期間由環保署支付農民停耕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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