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訊息澄清專區(含食安)

    友善列印 將另開新視窗
爭議訊息澄清專區(含食安)
站內搜尋
石斑魚會噴灑有毒的殺菌劑嗎?
發布日期:107-08-06
發布機關:漁業署
點閱人數:2645

漁業署及衛生單位每年都對未上市及上市後的石斑魚辦理動物用藥檢測,為消費者食魚把關;消費者可以多選購有驗證標章、有品牌的石斑魚產品,多一層安全保障。

(一)養殖魚類難免生病,如果有用藥的需求,就應該找獸醫師開立處方箋投藥,並且遵守停藥期,避免藥物殘留在魚體內,有關水產品安全用藥問題,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已經將動物用藥品的生產、流通、販賣等流程進行管理,未來可透過藥品管理登記制度管制,避免不當使用藥物。

(二)孔雀石綠屬於工業染料,已經由環保署化學局公告為有毒物質,不可以流入食品鏈;另外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已經公告為禁藥,不可以做為魚類疾病治療的用藥;因此,漁業署也已經持續對養殖漁民加強正確用藥宣傳,以及改善養殖環境措施,以生產符合衛生安全的水產品。


本專區內容歡迎大家全文轉載。
回應留言係提供各界人士發表及交換意見,原則上將不會逐一回應答覆,亦請勿發表無關言論。
若您有需要尋求答覆的問題,建議選擇下列三種管道之一,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1.利用本頁右上角之「我要提問」功能,提出您寶貴意見。
2.利用本會「首長信箱」投書。
3.電話(或手機)撥打「農業諮詢專線」4499595(手機請加02)詢問。
請各位網友注意網路禮儀,發言內容須就事論事,發表意見時,應尊重他人之權益及隱私,不得發表毀損他人名譽、不實言論、妨害風化、無理謾罵、廣告商業行為、與本專區不符之言論,本會有權不予顯示或刪除,發表人不得異議。


回上方 回上一頁
: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本會位置圖/各縣市動物保護申訴電話/緊急災害聯絡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