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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出口同意文件申請

1.適用對象:依食米出口貨品分類及簽審規定應檢附農業部同意文件者

2.處理期間:急件:3個工作天;一般件:6個工作天

3.申請方式:請由農業部「簽審通關共同作業平台」網站https://permit.moa.gov.tw 進入申請。

4.業務主辦:鍾芳珠

 電話:02-23937231-552

 傳真:02-23952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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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出口同意文件申請流程圖稻米出口同意文件申請流程圖(pdf)275
  • 資料來源:農糧署稻作產業組
  • 瀏覽人次:990
  • 更新日期:11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