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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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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禽肉衛生安全–強化家禽屠宰衛生合格標誌
106-10-23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為結合來源牧場及屠宰場資訊,自106年8月1日起全面使用新修正的家禽合格標誌(以下簡稱合格標誌),新合格標誌除原印有紅色「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字樣及標明「一維條碼與流水編號」外,並新增「二維條碼(QR Code)」(如附圖1),民眾透過手機掃描QR Code就能查詢到該包裝禽肉之屠宰日期、屠宰場名稱及其編號(頁面如附圖2)。此外,還可連結至農委會建置的國產生鮮禽肉溯源平台,查詢該包裝禽肉之來源牧場資訊(頁面如附圖3)。
  防檢局指出,為確保國產禽肉衛生安全,該局於全國家禽屠宰場均有派駐屠宰衛生檢查人員對所有家禽於屠宰前及屠宰後進行屠宰衛生檢查,以剔除不適合供人食用的屠體與內臟;此外,該局也嚴格要求各屠宰場之設施設備與屠宰作業要符合清潔衛生規定。經專業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禽肉於出場時,依規定在其包裝上均貼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消費者只要認明禽肉包裝上的合格標誌,即可安心食用。
  防檢局說明,對於新合格標誌標明方式就目前屠宰場較為常用之包裝分為以下二類(如附圖4~9):屠宰場出貨直接供一般家庭、消費大眾採購的「消費包」為第一類,如真空包裝、塑膠袋密封或束口包裝以及保麗龍盤保鮮膜包裝等方式,合格標誌貼於包裝明顯位置供消費者選購時參考。屠宰場提供餐廳、肉品分切場、食品加工場或傳統市場肉攤多以「業務包」(紙箱或大型鋪籃袋)盛裝禽肉的為第二類,合格標誌必須以騎縫之方式貼在紙箱之捆包帶(封箱膠帶)或袋口上。食品業者或攤商向屠宰場進貨時,可認明袋上或箱上的合格標誌來辨別禽肉是否經過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消費者可請業者出示合格標誌。
  防檢局表示,目前該局在全國家禽屠宰場共派駐有366名專業訓練合格屠宰衛生檢查人員執行屠宰衛生檢查。據統計,106年1至9月在全國屠宰場共檢查2億5,348萬餘隻家禽,其中經檢查為不合格者並判定全部廢棄之家禽達118萬餘隻,只有經專業屠宰衛生檢查合格之禽肉才能在其包裝上貼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格」標誌,消費者與食品業者只要認明禽肉包裝上的合格標誌,即可安心選購。


聯絡人:副署長  施泰華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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