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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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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場確診禽流感案例 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防疫處置
108-10-21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檢局)今(21)日表示,家畜衛生試驗所通知桃園市1屠宰場送驗土雞檢體,確診為H5N2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已依標準作業程序完成同批雞隻共1,450隻銷毀作業,並督導屠宰場業者完成場區清潔及消毒工作。
防檢局表示,10月18日在屠宰線上攔截到的禽流感雞隻,經查來自嘉義縣朴子市1土雞場,已由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執行移動管制並採樣檢驗中。防檢局說明,該養禽業者涉嫌未主動通報疫情,倘查明屬實,最高可裁罰新臺幣一百萬元,且撲殺之家禽將不予補償。防檢局呼籲養禽業者,如發現場內家禽有精神沉鬱、食慾不振、產蛋率下降等症狀或異常死亡情形,應立即通報動物防疫機關,並依照防疫人員指導為必要之處置,切勿隱匿疫情而危害我國家禽產業。

聯絡人:防檢局組長徐榮彬  電話:02-3343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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