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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163

停灌休耕係因缺水所致 與公糧收購制度無關 勿倒果為因

  • 發布日期:104-01-30
  • 發布機關:農委會(農田水利處)

針對報載「農委會指停灌稻米可減低公糧虧損」一節,農委會特予澄清,本期停灌係因水情嚴峻,在缺水前提下,該會身為中央農政主管機關 , 自會研議了解各個層面所受影響,不能倒果為因,反指稱停灌稻米可減低公糧虧損。

農委會表示,因應 103 年下半年起各地區水情狀況,經濟部應變小組與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研商未來因應策略,訂定應變方案,由相關單位密切合作積極辦理各項抗旱措施,共渡缺水難關。去 (103) 年下半年颱風未帶來足夠雨量 , 加上降雨不足,西部平原普遍有乾旱缺水現象 , 嘉南地區之曾文 - 烏山頭水庫蓄水率偏低,經濟部檢討嘉南地區之農業用水僅可分配 2 億噸水量 , 約為平常年需水量之一半,且依據中央氣象局雨情資料預報 , 未來一季雨量偏少機率大,水情吃緊,嘉南地區農業用水實際分配水量並不足以供灌,為確保枯水期公共用水穩定之考量 , 決定部分灌區 104 年第一期稻作停灌休耕,實為不得已的必要措施 。

農委會表示, 104 年第一期作停灌嘉義地區稻作 , 維持台南地區第一期稻作及嘉南地區雜作正常供灌 , 係在水情嚴峻條件下 , 經各單位權衡各項因素審慎評估後之決定,並將停灌作業對整體農業之影響程度降至最小,與公糧收購制度無關。現 104 年第一期作停灌總面積約 4.36 萬公頃,其中種稻面積比例約 54% ,減少稻作面積約 2.35 萬公頃,影響糙米產量約 12.8 萬公噸;目前政府庫存公糧尚有 87 萬公噸糙米,其中一年內新期米 33 萬公噸,整體稻米供應無虞 , 此外,農委會將密切監控糧價波動 , 以維持糧價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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