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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404

強化農業科技外流管理及法治教育宣導 防止我國農業技術不當外流

  • 發布日期:105-04-26
  • 發布機關:農委會(科技處)

  有關本 (26) 日媒體報導「立委促加強防範農業技術外流到大陸,並加強農業保密防諜教育」一事,農委會表示,將強化現有農業品種、技術及人員等管理機制,並積極投入智財權保護及新興科技創新研發,另加強農企業及農民有關技術保護及受侵害相關法治觀念之教育宣導,以防止農業技術不當外流,維護臺灣農業科技及產業競爭優勢。

落實農業科技之人事物管理

  農委會表示,針對農業科技研發成果,除加強資訊保密與揭露措施外,為嚴格管制生物材料外流,命名後或取得品種權未達 5 年之動植物繁殖材料不得輸出;另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審查智財申請及技術移轉案件,對於敏感科技計畫將加強人員管控及計畫審核程序,以確實把關農業技術之運用。此外,對於該會主管科技計畫之涉密人員造冊列管出入境,該等人員退職及退休後仍持續列管 3 年,俾掌握其動態。

保護智財持續創新

  農委會指出,該會針對重點關鍵技術積極評估,鼓勵研究人員就潛在境外市場申請國外智財權,以完備智財權布局;並透過「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溝通協處平臺,積極保障我國農業智財權在中國大陸之權益。該會強調,為提升產業競爭力,將持續加強創新研發,並落實新品種及新技術商品化與產業化,俾開拓農業技術國際市場。

加強法治教育宣導

  農委會說明,近來發生製茶技術遭中國大陸人士來臺蓄意收集並提供中國大陸業者,以及農機業者內部員工竊取技術惡意競爭等違法情事,該會將併同相關案例,透過農民學院等管道,持續加強技術保護及受侵害因應作為之法治教育宣導,協助農企業及農民建立自身權益保障之觀念,俾由政府及民間共同維護臺灣農業技術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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