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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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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植物保護學者支持國際農產貿易檢疫事務應依循國際規範,防檢局持續循「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進行防檢疫技術對話
110-03-05
近日有媒體以「學者駁陳吉仲:買方當然可規範你」為題報導,其內文對二位學者專家之本意有曲解之嫌,經防檢局向二位學者專家求證後,其原意為,農產品輸出入檢疫應依國際規範考量有害生物風險,依風險採行適當保護措施,雙方並應展開技術性對話,尋求可接受的解決方案,以減少對貿易的影響。二位學者專家之意見與目前防檢局處理方式相同,原報導誤解學者專家原意,防檢局表達遺憾並特此澄清。

防檢局指出,經洽詢財團法人植物保護科技基金會葉瑩董事長,以及中興大學植物病理學系曾德賜名譽教授,均表示受訪時主要強調,農產品輸出應符合輸入國規定,但輸入國相關規範或調整檢疫措施時,仍必須依照國際規範辦理,如不合格訊息提供、要求採行改善措施並進行技術討論。輸陸鳳梨檢查發現介殼蟲,若經燻蒸檢疫處理即可去除風險,我方亦已採行改善措施,加強防治及檢疫,實無採行暫停貿易之必要。專家學者並呼籲儘速進行防檢疫專業技術問題對話,才能解決農產品貿易問題,並無駁斥農委會主任委員相關受訪談話之意。

最後防檢局表示,為解決我國優良鳳梨輸陸問題,持續透過現有雙邊機制力洽陸方諮商,爭取權益,並加強其他輸出水果檢疫檢查,確保輸出農產品符合輸入國檢疫要求。


聯絡人:防檢局副局長鄒慧娟  電話:02-2343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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