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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林區管理處與林農有約 國有林地租約問題一次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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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4
      為讓林農深入了解國有林地租約管理及訂約之相關規定,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本(11)月4日於新北市三峽區大有市民活動中心辦理「與林農有約」說明會,解說具體林業革新措施及實施流程,以利於民眾租約存續和避免農保資格喪失,並以漸進方式逐步完成永續森林營造工作,發揮森林資源之公益與經濟效用。
      為符合森林區域內居民需求及實際使用情況,林務局近年積極推動修法,調整林地管理政策,包含造林地工寮興建注意事項、暫准建地內改建行為、濫墾地清理改訂租約等工作,說明會中逐項詳細說明,也宣導林下經濟經營規範,讓林農充分了解如何能照顧自身生計又能配合政府推動林業政策,與林務局攜手共同兼顧國土保安與生活發展。例如未有合法使用權源,但民國58年5月27日以前即存在國有林地之建物或墾地,只要能從第一版航空照片判釋既存或使用之事實,即可依「國有林地濫墾地續辦清理作業要點」規定於114年3月31日前提出承租申請;又或107年7月12日以前在國有租地造林地內之既存工寮,不論建材種類,均得補辦程序納入契約管理;而目前林下經濟已開放租地內培育段木香菇或木耳、金線蓮、林下養蜂及種植臺灣山茶等,在維持森林樣貌及功能、不破壞森林環境之原則下,除可提升林農生計,也能維持良好的森林環境。
     新竹林區管理處表示,這次說明會參與人員將近百人,會中對於林農提出之疑義與建議,除現場直接回覆或由專人輔導協助外,無法即刻解決之問題,也錄案攜回研議,針對個案另行提出解決方式。烏來工作站轄區內(新北市烏來區、新店區及三峽區)民眾若就相關林業政策仍有疑問,或是當日不克參加之民眾,亦歡迎於上班時間電洽新竹林區管理處烏來工作站(電話:02-2661-7712)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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