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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江陳會談廣播帶-兩岸漁業勞務合作篇

 
發布日期:2009-12-11 00:00:00

(音樂)
船主甲(自然語):ㄟ,阿叩,我最近買隻船,煞請無人耶!
船主乙(自然語):你可以請大陸漁工啊!今嘛第四次江陳會談簽訂漁工協議,以後大陸派ㄟ漁工素質卡好,對咱卡有幫助啦!
船主甲(自然語):那簽之後會開放大陸勞工某?
船主乙(自然語):不會啦,目前12海浬外請漁工的制度已經十幾冬,這次簽了嘛不會有改變,嘸開放大陸勞工啦!

甲乙齊聲:漁民的權益,政府來照顧!
農委會,關心咱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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