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正草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0931656999號
附 件:如文(0931656999-A1.PDF)
主 旨:預告「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預告「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正草案。
二、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三、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四、各界如對本修正草案內容,有意見者,請於九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前將建議修正意見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本會林務局(地址: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二號;傳真號碼;0二二三五一八五二四)。
副 本:本會秘書室(刊登公報)、法規會、企劃處(請刊登本會網站)、水土保持局、林務局
主任委員 李 金 龍
附件 |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odt) |
‧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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