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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公報(最後一期為第20卷25期,自94年起請查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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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事細則」第五條條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農人字第0930081263號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事細則」第五條條文。
 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事細則」第五條條文。

副  本:行政院秘書處、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司法院秘書室、本會畜牧處、輔導處、國際處、科技處、農田水利處、法規會、會計室、統計室、人事室、政風室、秘書室(請刊登公報)、企劃處(請刊登網站)、企劃處資訊科(含電子檔)

主 任 委 員 李 金 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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