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0931131886號
修正「辦理稻米撥作飼料作業要點」第六、八、九點規定,自即日起生效。
附「辦理稻米撥作飼料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八點、第九點規定。
副 本:本會企劃處(刊登本會網站、電子公報)、秘書室(刊登公報)
主任委員 李 金 龍 本案授權農糧署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