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公報

    友善列印 將另開新視窗
農委會公報(最後一期為第20卷25期,自94年起請查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站內搜尋
修正「辦理稻米撥作飼料作業要點」第六、八、九點規定,自即日起生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0931131886號

修正「辦理稻米撥作飼料作業要點」第六、八、九點規定,自即日起生效。

 附「辦理稻米撥作飼料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八點、第九點規定。

副  本:本會企劃處(刊登本會網站、電子公報)、秘書室(刊登公報)

主任委員 李 金 龍
本案授權農糧署決行


回上方 回上一頁
94-03-23:0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本會位置圖/各縣市動物保護申訴電話/緊急災害聯絡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