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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施行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0930157676號
訂定「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施行。
附「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
主任委員 李 金 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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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communique&id=4094&print=Y | 2023/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