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蓮縣境內第二六0九號水源涵養保安林檢訂前後區域明細表、檢訂後建議採用造林樹種明細表、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務字第0931625833號
主 旨:公告花蓮縣境內第二六0九號水源涵養保安林檢訂前後區域明細表、檢訂後建議採用造林樹種明細表、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
依 據:森林法、保安林施業方法及本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施行檢訂結果。
公告事項:
一、附表一所列區域為涵養花蓮縣鳳林鎮及萬榮鄉西林、見晴村等地區居民飲用水及農田灌溉用水,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
二、附表二所列區域為涵養花蓮縣鳳林鎮及萬榮鄉西林、見晴村等地區居民飲用水及農田灌溉用水,核符合森林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所定情形,編入為保安林。
三、附編號二六0九號保安林檢訂前後區域明細表(表一)、保安林編入明細表(表二)及檢訂後建議採用造林樹種明細表(表三)。
副 本:本會秘書室(刊登公報)、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
主任委員 李 金 龍
附件 |
‧水源涵養保安林檢訂前後區域明細表、檢訂後建議採用造林樹種明細表、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odt) |
‧水源涵養保安林檢訂前後區域明細表、檢訂後建議採用造林樹種明細表、保安林編入區域明細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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