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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植物新品種登記及種苗業登記應繳費用種類及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農授糧字第0931075029號
附 件:如文
主 旨:預告「植物新品種登記及種苗業登記應繳費用種類及收費標準」修正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公告事項:
一、修訂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訂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五十二條、第六十一條
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四、公告內容如有建議意見或指正事項,請於本公告日起十日內
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八號;傳真電話:049-2341061;
電子郵件信箱: jung@mail.afa.gov.tw)。
副本:本會法規會、企劃處(請刊登本會網站)、秘書室(請刊登公報)、農糧署(企劃組(請刊登農糧署網站)、糧食產業組、作物生產組)
主任委員 李 金 龍
附件 |
‧植物新品種登記及種苗業登記應繳費用種類及收費標準(odt) |
‧植物新品種登記及種苗業登記應繳費用種類及收費標準(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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