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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160

消費者與政府協力把關,產銷履歷難仿冒

  • 發布日期:104-01-27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近日農委會與台北市政府及雲林縣政府分頭進擊,查獲一件進口蒜頭混充產銷履歷蒜頭的案件,蒜商不但要面臨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外,也同時會失去使用產銷履歷標章之資格,更嚴重的是可能成為通路業者的拒絕往來戶。農委會感謝消費者主動檢舉,更呼籲相關業者遵守規範,共同維護產銷履歷產品公信力。

遇瓶頸持續追查 堅守消費者權利

  農委會表示,本案起自有消費者於 1 月 13 日傍晚向該會投訴,在全聯超市買到的產銷履歷蒜頭疑為進口蒜。由於產銷履歷並無驗證進口蒜頭,該會 1 月 14 日即聯繫台北市政府,分別派員赴全聯數家門市查核,但均未尋獲該項產品; 1 月 15 日再向全聯採購經理確認,該項產品已經售罄。

  農委會籌劃再赴蒜商生產、包裝處理場所突襲檢查。 1 月 23 日前先蒐集蒜商、全聯公司之進出貨情形,並利用 1 月 24 日周休例假日面見檢舉人取得樣品,立刻送大蒜鑑定小組鑑定,同時查出全聯公司曾在 1 月 9 日因懷疑該批產品有異,即進行 1 次全面性回收,限各分店 1 月 13 日前完成回收,此即為農委會人員在消費者檢舉後無法於市面取得該批產品之原因,但卻為後續查處提供了重要線索。

中央地方政府聯手查核 違法業者措手不及

  掌握充分的資訊後,農委會旋即聯繫台北市政府 ( 消費者購買地點 ) 及雲林縣政府 ( 蒜商營業所在地 ) , 1 月 26 日當日上午會同台北市政府赴全聯公司大直總部約談公司人員,確認 1 月 9 日下架的事由、過程,並蒐集蒜商回應承認包錯產品的相關事證,做成訪談紀錄;下午再會同雲林縣政府、驗證機構,無預警赴蒜商處約談。由於證據確鑿,蒜商坦承確有以進口大蒜混充產銷履歷大蒜情事,該會隨即請雲林縣政府應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裁處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指示驗證機構中止該蒜商之產銷履歷標章使用資格。

制度把關再加強 要讓業者不敢仿

  農委會指出,本次感謝消費者熱心檢舉,與政府協力為產銷履歷制度把關,維護消費大眾權益,該會已請雲林縣政府在裁處完成後,依規定頒給檢舉人 5,000 元獎勵金。另農委會表示,產銷履歷有嚴格的批次管理要求,詳細記錄生產面積、採收數量及進出貨數量、對象等,而且每包產品都有追溯碼,可查詢生產者、產地、生產過程資料,以假亂真的行為很容易被發現。農委會除持續加強查核,也呼籲消費者勇於檢舉,讓消費者安心消費,也讓不法者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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