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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263

生乳收購參考價格調整係反映酪農生產成本

  • 發布日期:100-10-05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針對本次生乳收購參考價格調整一事,農委會說明,由於乳牛飼料、草料皆漲,為反應酪農飼養成本增加,依據「畜牧法」規定,由中央畜產會邀集乳廠、酪農及專家學者代表協商,決議調漲生乳收購參考價格之漲幅,此調漲幅度酪農已自行吸收部分成本。

生乳收購參考價格調整依據

  農委會指出,有關生乳收購參考價格之調整機制,係依據「畜牧法」第 35 條第 1 項:「中央畜產會得設置生乳價格評議委員會訂定乳品工廠生乳收購參考價格,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規定辦理。中華民國酪農協會為反應生產成本上揚於該委員會提送生乳價格調整案,案經 2 次協商,決議生乳收購參考價格調漲漲幅,並送請農委會依法於本( 100 )年 10 月 1 日公告實施。

生乳收購參考價格調整原因及幅度

  農委會說明,近兩年國際大宗原料價格上揚,加以國內鮮乳市場需求暢旺,酪農為配合增產生乳,投入成本持續增加,因此協商 依據主要飼料原料價格變動計算酪農年度飼料成本,經調查自 98 年 10 月至本年 6 月作為乳價調整計價之 9 項飼料原料,價格平均漲幅達 12.20 %,以生乳乳脂率 3.4 %、無脂固形物率 8.17-8.48 %計價基準,生乳收購參考價格冬期( 12 月至 3 月)每公斤自 19.89 元調整為 21.79 元、暖期( 4 、 5 月及 10 、 11 月)每公斤自 25.38 元調整為 27.28 元、夏期( 6 月至 9 月)每公斤自 27.38 元調整為 29.28 元, 調整後之生乳收購參考價格全年平均漲幅約 7.99 %,酪農已自行吸收部分成本。

市售鮮乳價格調整呼籲業者仍應審慎

  農委會表示,三大乳廠因考量乳品工廠生產成本,包括產品包裝、物流等費用,因應整體費用上漲而調整市售鮮乳價格,該會原則上尊重市場供需機制,惟仍建請乳品業者,不宜將增加成本全數轉嫁給消費者,至於是否有聯合調漲或其他不合理調整作為,將由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秉權責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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