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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283

秉持四大原則三大目標 建立老農津貼制度化調整機制

  • 發布日期:100-10-20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 老農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武雄表示,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 4 條、第 6 條修正草案,今( 20 )日 經行政院會討論通過,該會將積極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社會各界說明溝通,爭取共識,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建立老農津貼制度化調整機制。

老農津貼調整四大原則

陳主委表示,本次老農津貼的調整, 經多方的請益,秉持 馬總統及吳院長指示的四大原則研擬。這四大原則:

第一,建立老農津貼制度化調整機制,每 4 年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調整。

第二,訂定排富的機制,排富的原則是排新不排舊,要兼顧公平正義及確保現在己領津貼的老農的權益。換句話說:未來只是新進來的老農要來申領的時候有排富,現在己經領的老年農民,他現領的六千元不排富,未來增加的也不受排富的限制。

第三,擴大照顧老人及弱勢的族群。

第四,加速農業結構的調整,擴大經營規模,促進農業經營的年輕化。

老農津貼調整三大目標

上述四大原則,事實上就是要達到尊嚴的農民、效率的農業及公平的社會福利津貼三大政策目標。

一、尊嚴的農民:老農津貼應建立對老年農民有尊嚴的津貼制度,不是每逢選舉,即被相關人士提出來說要照顧農民的福利,成為選舉的籌碼。因此,建立制度,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來調整有其必要性。

二、效率的農業。發放離農津貼是此次調整案的配套措施,配合已實施之小地主大佃農制度,鼓勵從農參加農保年資達 5 年以上之 65 歲以上老農,將土地出租給 55 歲以下之青壯農民。老年農民除了透過市場機制收取租金外,政府將發放離農津貼每公頃每月 2 千元,最高上限 3 公頃。依據統計,超過 65 歲以上的老年農民,擁有的耕地約 18 萬公頃,超過 3 公頃以上,約占 1.2 %,為避免耕地多的人領得更多,發放離農津貼以 3 公頃為限。

三、公平的社會福利津貼。老農津貼比照其他老人生活津貼訂定排富規定,符合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而內政部相關 8 項的社會福利津貼並沒有調整機制,此次建立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漲的機制,將是以較少經費,照顧更多的老人及弱勢族群。各項津貼調整後,每年增加經費約 68 億元,較民進黨提案 ( 加 1 千元不排富 ) ,節省 14.4 億元, 9 項津貼及給付受惠人數達 287 萬人,較民進黨提案之受惠人數 68.7 萬人,增加 218.3 萬人。

陳主委最後表示,農委會將積極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及社會各界說明溝通,爭取共識,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俾自 101 年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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