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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291

加強私貨查緝,推動台茶外銷,爭取茶農最大利益

  • 發布日期:100-10-25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針對本 (25) 日自由時報刊載「中國貨暴增,威脅台灣茶農」乙文,農委會表示,茶葉為我國重要產業,政府將持續管制中國大陸茶葉進口,同時加強私貨查緝,以照顧茶農權益。另 ECFA 在本 (100) 年初生效後, 1-9 月我國茶葉銷陸值已較去年成長 51% ,未來將繼續輔導茶葉行銷全球,爭取農民最大利益。

除普洱茶係於93年開放外,其他大陸茶葉均持續管制進口

  農委會說明,茶葉種類包括紅茶、綠茶、部分醱酵茶及普洱茶等,政府堅持管制中國大陸 830 項農產品,除普洱茶 ( 已於 93 年間開放 ) 外,其他茶葉仍不准進口,以維護台灣茶產業穩健發展。

  依據海關統計, 98 、 99 及 100 年 (1-9 月 ) 我國自中國大陸進口的普洱茶數量為 2,920 、 5,213 、 4,067 公噸。為 防止不肖廠商假藉普洱茶名義夾帶其他茶葉進口 ,農委 會已於去年間要求海關對大陸普洱茶相關號列加強進口查驗,未來也將持續協調海關加強對第三地中轉茶葉的邊境查驗,同時配合行政院異常商品查緝大隊進行市面查緝。

推動產地證明標章,有效區隔進口茶品

  農委會表示,為確保茶農生計,該會於近年來積極輔導推動產地證明標章及產銷履歷制度,透過嚴格生產與加工之衛生管控,輔導茶農生產具有台灣茗茶精品形象的產地證明標章、以及產銷履歷標章茶品。

經輔導後,目前已有「鹿谷凍頂烏龍茶」、「阿里山高山茶」、「杉林溪茶」、「北埔膨風茶」及「日月潭紅茶」取得註冊,累計核發 45 萬餘枚產地證明標章黏貼於產品包裝上,以供消費者辨識。另茶葉產銷履歷部分也有 174 個生產單位、 1,273 公頃 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能提高產品價格,有效區隔進口及偽劣茶品。

  另外,該會亦輔導地方政府或團體至中國大陸申請「阿里山茶」、「凍頂烏龍茶」等產地證明商標,期能有效扼止台灣茶葉在中國大陸被混充之情形,積極保障我國農民權益。

兩岸直航及ECFA呈現政策利多,茶葉銷陸大幅成長

  農委會最後表示,受惠於兩岸直航及 ECFA 效益, 99 年我國銷往大陸的農產品金額已大幅成長;另 ECFA 生效後,大陸茶葉關稅由原來的 15% 將 逐步降為零關稅 ( 本年為 5%) , 本年 1-9 月間,我國銷陸茶葉之出口量值為 509 公噸、 695 萬美元,較去年同期增加了 30 %、 51% ,顯示 ECFA 早收效益已持續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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