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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763

ECFA服務貿易協議 農業僅開放畜牧顧問服務業

  • 發布日期:102-06-21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針對台聯黨團本 (21) 日關切兩岸簽訂 ECFA 服務貿易對農業影響及質疑開放 「 外銷用」農產品物流中心案,該會強調兩岸 ECFA 服務貿易協議在農業方面,我方僅承諾開放「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一項,在該項服務中,並排除敏感之家禽孵育及家畜禽配種業務。農委會說明,我國已於 98 年開放陸資來臺投資該業別,本次納入 ECFA 服務貿易協議僅係反映現狀,並未新增開放項目,且自 98 年開放以來,並無陸資來臺投資該服務業,對我國並無影響之虞。

  農委會表示,「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係指提供畜牧業飼育的生產技術、疾病診斷、用藥諮詢、飼料配方及環境保護等專業諮詢服務,協助畜牧業者在飼養過程所遭遇的技術問題,提供解決方案。由於畜牧業係屬技術密集及資本密集之農業產業,國內已有完整之服務化產業鏈,且從事畜牧顧問服務業之人員須取得國內相關專業證照(如獸醫師、畜牧技師或環工技師等),引進大陸業者資金,可增加國內專業人員就業機會,且 ECFA 服務貿易協議並未觸及引進藍領勞工議題,因此,農委會強調並無引進中國大陸勞工來臺工作問題。

  另外對於我方擬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外銷用」農產品物流中心一節,農委會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去( 101 )年 8 月間邀集各部會進行檢討陸資來臺投資公共建設,農委會規劃本項方案,主要是考量大陸於臺灣投資,可促進大陸對臺灣農產品品質及安全之瞭解外,且因陸資對於大陸海關通關及檢疫等各項規定及相關程序較為嫻熟,可協助檢疫通關並避免其他非關稅等障礙,有利未來開拓大陸市場。農委會強調,未來倘確定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外銷用」農產品物流中心,將規定必須採取合資方式,且陸資比例不得超過 50% ,我方具有掌控權,可主導未來營運方向,全力強化大陸銷售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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