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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854

農委會清查近三年進口棉籽粕 初步結果未外流

  • 發布日期:102-10-26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農委會針對近 3 年進口棉籽粕進行追蹤流向,初步結果 3 家飼料廠進口之棉籽粕均由澳洲進口,且均添加於家禽飼料取代部分黃豆粉,另 2 家進口作為栽培菇類太空包介質之廠商,亦未流做其他用途,請消費大眾安心。

棉籽粕為生產國常用之飼料原料 不會殘留於畜禽產品

農委會表示,該會於本( 102 )年 10 月 25 日晚間確切掌握近 3 年進口棉籽粕之廠商及進口數量後,即緊急通知 3 家進口棉籽粕之飼料廠報送進口棉籽粕之使用流向,本( 26 )日查察結果, 3 家飼料廠自 101 年 5 月份起迄本年 3 月份最後 1 批進口止共進口 7,734 公噸棉籽粕,均由澳洲進口,且陸續以 2-3 % 比例添加於家禽飼料中取代部分黃豆粉,並於本年 5 月間全部使用完畢。

農委會說明,棉籽粕為美國、澳洲、中國大陸及印度等棉籽生產國經常使用之飼料原料,惟我國飼料廠使用情形並不普遍,故棉籽粕通常與玉米酒糟( DDGS )、花生粕、菜籽粕等產品同為取代黃豆粉之原料;農委會規定飼料用棉籽粕中游離棉籽油酚最高含量為 0.04% ,飼料廠購買時均要求賣方提供檢驗報告;農委會並表示因棉籽粕進口數量相較於黃豆粉(每年需求量約 200 萬公噸)等大宗原料明顯少量,故並未就其品質進行抽驗,且因其纖維含量高,飼料添加量很少,動物適量食用棉籽粕後其中之棉籽油酚可在體內被反芻胃微生物分解,或與游離胺基酸等物質結合而不被消化道吸收,隨著糞便排出體外,因此,不會影響動物健康或殘留於畜禽產品中而對消費者造成危害。

植物不會吸收肥料介質中棉酚 農產品安全無虞

農委會並說明,為瞭解另 2 家進口商進口棉籽粕之使用情形, 於本日會同台中市政府人員赴進口棉籽粕作為菇類培植太空包介質使用廠商之倉庫瞭解,該 2 公司負責人為同一人,據負責人表示,該公司近 2 年自印度、巴基斯坦及中國大陸進口棉籽殼(與 棉籽粕同一 稅則號列), 101 年迄今進口約 1,374 公噸,用以作為栽培菇類太空包之添加介質,該公司進口之產品係棉籽去除棉絮經過剝殼機分離後之棉籽殼 ( 如圖 ) ,由於棉籽殼不含油脂,填加棉籽殼之太空包可增加栽培介質之保水性,日本及韓國均普遍使用。依據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專家表示,部分 錦 葵科 植物含有 棉酚 ( 如棉花 ) ,具有抵抗病蟲害效果,不溶於水及脂肪,因分子量大結構複雜,植物根毛無法吸收,在土壤或介質中會被微生物逐步分解,因此,無植物吸收棉酚之疑慮。

農委會請消費者安心 並將持續查證

農委會最後表示,棉籽粕不論添加於飼料中或 作為栽培菇類太空包之介質均不會殘留或轉移至畜禽產品或農作物,而進入食物鏈,請消費者安心。另 前揭公司進口棉籽粕( 殼 )均符合原申請輸入用途,且由各該公司提供之流向資料顯示,並未流供其他產業使用,惟該會為求慎重除就書面資料查察外,亦將派員至各該公司做進一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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