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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862

農委會:業者應提供正確訊息 避免誤導消費者

  • 發布日期:102-11-08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有關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召開 記者會指出統一與味全公司之雞蛋產品廣告意涵與實際飼養狀況之差 距問題,農委會表示,目前採傳統籠飼方式生產雞蛋雖無違法問題,但業者廣告時應提供消費者正確訊息,且統一及味全之雞蛋產品單顆售價 ( 約 6-10 元 ) 確與傳統籠飼者 ( 約 4-5 元 ) 存有價差,應有向消費者明確解釋的義務。有關該 2 廠商可能涉及標示、廣告誇大及價位偏高等部分,該會將提供其來源牧場之資料給衛福部及行政院消保處,必要時亦將配合赴該等牧場進行查核。

A4 紙面積飼養 2-4 隻蛋雞 並非一般飼養常態

       針對傳統籠飼係以 A4 紙面積 ( 約 630 cm 2) 飼養 4 隻蛋雞的說法,農委會指出,過度密飼會影響雞隻健康及產蛋性能,所以傳統籠飼之雞籠設計係以能發揮最大生產效率為概念。蛋雞之飼養在正常產蛋期間,以目前最常見每籠飼養 3 隻蛋雞的雞籠為例,其寬 30-36cm 、深 36-45cm ,平均每隻至少 360cm 2 ;另以高床或密閉雞舍之直立式雞籠為例,平均每隻至少 329 cm 2 ,與各國採傳統籠飼平均之 300-350 cm 2 近似,鮮有以 A4 紙面積飼養 4 隻蛋雞之情況。但在中雞初上籠階段或將瘦小寡產雞隻併籠管理時,可能會有部分籠子的密度稍高,該會表示將透過產業團體深入瞭解實際狀況後,針對動保團體反映過於密飼的業者,進行個案勸導改善,儘可能減少類似情形發生。

農委會已研擬「雞蛋生產系統定義與標準 ( 草案 ) 將儘速公告

       農委會表示,友善飼養觀念的植入與推動,宜透過科學研究、產業配合及消費端的拉力,實無法一蹴可及,立法院前於 101 年召開公聽會,亦決議雞蛋生產系統之標示目前不宜強制,可先由產業自發推動。目前農委會已透過動物保護諮議小組之經濟動物工作分組,請專家學者完成研擬「雞蛋生產系統定義與標準 ( 草案 ) 」,其中包含豐富化籠飼、平飼及放牧等 3 類友善蛋雞生產系統,將循行政程序進行公告,預定 103 年初可供民間驗證機構參用,使友善生產雞蛋之標示有一致之標準。該會也呼籲消費者對國內剛起步投入畜禽友善飼養的農民們,以實際購買的行動給予實質的鼓勵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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