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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882

受污染農地上食用作物皆剷除銷燬,對完成污染整治復耕者持續加強監測

  • 發布日期:102-12-06
  • 發布機關:農糧署

  針對媒體報導「監委調查 129 筆農地重金屬污染沒改善 影響食品安全」一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農地土壤及農作物重金屬監測由環保及農政機關依權責辦理,倘 農地受污染經環保機關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其地上之食用作物均一律剷除銷燬;該受污染農地則強制停耕以待整治,整治期間由 環保署支付農民停耕補償費。至完成整治解除管制復耕後之農地,其地上食用作物皆納入農政機關污染監測對象,倘有不合格者,亦立即剷除銷燬,以確保農作物安全。

嚴格管控受污染農地地上食用作物 防止流入市面

  農委會說明,有關 媒體報導所述臺中市神岡區及臺南市南區等 6 處列管控制場址違規種植食用作物部分, 經查證結果, 該等場址地上食用作物均已剷除銷燬,之前殘留之零星椰子、龍眼樹等則採個案管制採收,無販賣流入市面情事,目前該等椰子、龍眼樹均已配合整治全數剷除銷燬。

農委會訂定「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確保灌溉水質

  農委會表示,為積極維護農業灌溉水質,該會已訂定「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加嚴管制工業、畜牧等廢水排入灌溉渠道,其中畜牧場設置廢水排放專管改排至排水系統,已於 98 年起先行啟動,截至 102 年 11 月底,已輔導 125 戶畜牧場完成專管施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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