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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885

改善申領老農津貼不合理現象 提高農保年資,才真正照顧長期從農之農民

  • 發布日期:102-12-10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有關昨 (9) 日報載民進黨蘇貞昌主席對老農津貼領取資格修法案認為政府應負責分辨真假農民一事,農委會表示,將老農津貼請領應具備之農保年資由 6 個月提高至 15 年,即是落實老農津貼係為照顧長期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之立法目的,並可有效改善民眾藉由購買農地短暫從農 6 個月或長期旅居國外,卻可長期領取老農津貼之不合理現象。本次老農津貼領取資格之修法調整,不會影響長年辛苦從農農民的權益。

現已領取津貼者及 50 歲以前即從農加入農保者,不受農保年資調整影響

  農委會說明,老農津貼請領應具備之農保年資提高至 15 年,是參考勞工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之加保年資規定。為避免影響 50 歲以後才轉業從農農民之權益,對於目前已加入農保,於 65 歲時農保年資未達 15 年者亦訂有配套措施,即於其 65 歲時,先發給半額老農津貼 3,500 元,至其累計農保年資達 15 年時,再發給全額津貼 7,000 元。該會強調,據基層農民團體表示,在農村真正長期務農的農民,其農保年資大都超過 15 年,不會受到本次修法之影響。另依據民調顯示, 6 成以上民眾亦認為「請領老農津貼的農保年資,應比照勞保訂為 15 年」方屬合理。

強化農保資格查核,確認農保被保險人為實際從農者

  由於農保無老年給付項目,基於照顧老年農民生活,政府制定老農津貼暫行條例,以福利津貼性質之老農津貼來彌補農保無老年給付之不足。由於農保為農民之職域性保險,故老農津貼申領資格與農保相連結並無不妥。政府為確認參加農保者確實實際從農,已加強農保資格審查工作,並訂定強化措施,包括:農保新申請案件,由公所會同農會逐案辦理現場會勘;新增公部門人員參與農保資格審查工作;建立農保資格查核機制及建立農民福利資料庫等。

農業資源用於刀口上,協助農民從事農業生產,並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

  農委會表示,本次老農津貼暫行條例修法將老農津貼應具備之農保年資由 6 個月提高至 15 年,將可落實老農津貼照顧長期從農者之立法意旨,對於高齡轉業從農已加入農保之農民亦訂有配套措施,可保障其基本年金權益。又本次修法後, 15 年間可節省約 460 億元經費,將用於協助農民產銷設施設備及農產品安全生產與管理,將有限的農業經費用於刀口上,落實照顧真正務農者,並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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