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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888

彰化縣重金屬污染農地地上食用作物皆剷除銷燬 未流入市面

  • 發布日期:102-12-11
  • 發布機關:農糧署

  針對媒體報導「彰化 10 家電鍍業者 涉埋暗管偷排毒液」一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農地土壤及農作物重金屬監測分別由環保及農政機關依權責辦理。倘農地受污染經環保機關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其地上之食用作物均一律剷除銷燬;環保署於本 (102) 年 4 至 9 月針對彰化縣和美鎮、埔心鄉及秀水鄉轄內金屬表面處理業密集地區進行農地污染調查,共 45.3 公頃農地土壤中銅、鎳、鉻、鋅或鎘濃度超過管制標準,其中約 38.1 公頃有種植水稻、芒果及香蕉等食用作物,彰化縣政府已於 10 月全部完成剷除銷燬,其餘尚未流入市面。至完成整治解除管制復耕後之農地,其地上食用作物皆納入農政機關污染監測對象,倘有不合格者,亦立即剷除銷燬,以確保農作物安全。

農委會與環保署分工合作,建立相互通報機制

  農委會說明,農地土壤及農作物重金屬監測分由環保及農政機關依權責辦理,對檢測不合格案件已建立互相通報機制。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農地污染由環保機關監測,土壤受污染即停耕以待整治,由環保機關豎立告示標誌或設置圍籬,並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其上如有種植食用農作物,皆一律剷除銷燬,該農地並強制停耕以待整治,整治期間由環保署支付農民停耕補償費。

加強灌溉水質監測作業

  農委會表示,針對彰化高污染潛勢地區之東西二三圳,加強灌溉水質重金屬檢測作業,並本 (102) 年於 9 月設置兩套水質自動連續監測系統,動態監控灌溉水質狀況,該會已持續協助環保單位加強水污染源查處作業,最近檢測尚無灌溉水質異常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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