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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889

彰化市及和美鎮地區稻米收割前已監測,並就繳交之公糧再抽驗,確保安全,為民眾健康把關

  • 發布日期:102-12-12
  • 發布機關:農糧署

  針對媒體報導「電鍍污水染彰化良田 至少 2 年」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為確保農作物安全,自 93 年起即依「 農作物重金屬污染監測管制作業程序 」,每年成立計畫督導地方政府執行高污染風險地區農地上食用作物重金屬污染監測作業,將環保機關調查之受污染農地及電鍍工廠等鄰近之農地上食用作物列為重點監測對象,並於收割前逐一監測農地之農作物。 100 至 102 年間彰化縣共監測 253 筆農地之食用作物,其中 4 筆食用作物重金屬含量未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均立即於田間予以 剷除銷燬,並未流入市面。

針對彰化、和美二期稻作公糧再抽驗

  農委會說明, 環保機關 102 年 4 -9 月針對和美鎮等金屬表面處理業密集地區進行農地污染調查,發現約 45.3 公頃 農地土壤重金屬 濃度超過污染管制標準,農政機關已協助環保機關辦理受污染農地上食用作物之剷除銷燬作業。農政機關為確保農作物安全,另 針對該等 污染場址鄰近農地之 102 年第二期稻作 監測 63 筆,經檢驗結果,其中 61 筆農地稻穀重金屬含量均合格, 2 筆農地稻穀鎘含量超過食品衛生標準,其面積約 0.475 公頃 ,已於 11 月 1 日 於田間全數剷除銷燬。該 會 為確認彰化市及和美鎮已收割該期稻穀安全,已責請農糧署會同彰化縣政府於 12 月 12 日 再到該地區繳交之公糧倉庫抽樣送驗,以善盡為民眾健康把關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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