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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905

全國農業行政首長齊聚桃園,共同商討解決農業問題
期讓農業成為未來最佳產業

  • 發布日期:102-12-27
  • 發布機關:農委會(秘書室)

  為強化中央與地方農政單位夥伴關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 27 )日在桃園縣大園鄉農會召開「 102 年全國農業行政首長第 2 次座談會」,邀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行政首長參加,共同商討面臨的農業相關問題。農委會主任委員陳保基致詞時表示,臺灣農業是個有希望有未來的產業,如何讓其有效發揮功能達到願景,期盼中央與地方政府以夥伴關係,一起來努力共同落實狂犬病防疫、活化休耕地及老農津貼領取資格調整方案等重要農業政策,並期藉由本次座談會交換意見凝聚共識,一起努力解決共同面臨的農業問題。

強化狂犬病防疫措施,阻絕疫情在人畜間的傳播與擴散

  農委會表示,我國自 102 年 7 月 16 日確診鼬獾狂犬病病例起,即積極與各相關單位溝通協調狂犬病防疫工作,另定期與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召開「狂犬病防疫措施執行進度檢討會議」檢討各項防疫作為。在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結合全民防疫的力量於短時間控制疫情,範圍及物種均未見擴散,確實發揮我國防疫體系平日整備及緊急應變之功能。

  為持續有效防堵控制疫情,農委會將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強化及宣導相關防疫措施,包括:持續動物疫情監測、提升犬貓疫苗接種率、加強犬貓管理、擴充實驗室檢驗量能、加強疫苗整備等,並持續透過國際合作,深化國人對狂犬病防疫知識及觀念,呼籲全民防疫,以達狂犬病防治之效。此外,自明( 103 )年起,中央及地方政府也將進行聯合稽查,並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對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或狂犬病疫苗注射之飼主進行取締及裁罰。

調整耕作制度,持續活化連休農地

  為提高糧食自給率及維護生產環境,農委會自 102 年度起推動 「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經統計 2 期申報休耕面積 112,423 公頃,較 100 年活化 88,111 公頃;申報轉(契)作作物總面積 125,173 公頃,較 100 年增加 53,178 公頃;復耕各項作物增加整體產值效益合計 178.4 億元,其中農產產值增加 124.8 億元,均顯示該計畫執行已具顯著成效。為持續推動該計畫,農委會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將加強向基層執行單位及農民宣導確實辦理申報作業,同時輔導農民契作進口替代、外銷潛力等重點轉(契)作作物,加強推廣優良水稻品種,提升國產稻米品質。

  另會中桃園縣政府建議將「短期經濟林」方案實施年限由 6-8 年延長為 10 年,陳主委表示,桃園地區短期經濟林所種植椴木香菇為特色產業,考量地區氣候及農民整體最大獲益,同意將年限延長至 10 年。

改善申領老農津貼不合理現象,真正照顧長期從農之農民

  農委會指出,為改善短期從事農業 6 個月即得輕易請領老農津貼,及長期旅居國外者分享農業福利資源的不合理現象,該會研提老年農民福利津貼領取資格修法案,業經行政院於 102 年 11 月 8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正重點 包括:

一、調整申領老農津貼應具備之農保年資及漁會甲類會員年資,由現行 6 個月提高為 15 年。

二、修法調整前,已領取老農津貼之老年農民,不受提高年資影響。

三、修法調整前,已加入農保者,於 65 歲時,農保年資累計達 6 個月以上未滿 15 年者,領取半額津貼 3,500 元;待其年資達 15 年,即發放全額津貼 7,000 元。

四、須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 3 年內每年都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者,始得領老農津貼。

  除合理調整領取老農津貼資格,農委會也強調將與直轄市、縣(市)政府持續輔導農會加強辦理農民參加農保資格之審查工作,使福利經費用在刀口上,確實照顧實際從農者。

加強動物用藥及農產品農藥殘留監測與查察,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

  農委會說明,為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該會已調高「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罰則,並對再犯之養畜禽業者採較高罰鍰,本年 1 月至 11 月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已裁罰案件 87 件,裁罰金額 228 萬元;另並於本年 3 月 5 日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對於違規用藥者 , 依農藥管理法第 53 條規定裁處 1 萬 5 千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修法後迄今共裁罰 111 件。

  陳主委強調,確保國人健康是各級政府的責任,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持續對動物用藥之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情形,進行監測與查察,並落實違規者依法裁處及輔導工作,以確保農畜禽產品安全並共同為食品安全把關,維護消費者健康 。

各方建言與會議結論,農委會將儘速研商處理

  農委會表示,透過這次全國農業行政首長座談會,不但能聽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農業建設、政策的看法,亦可經由共同的討論,提出切合地方需求的農業對策,解決農業問題,更能讓中央與地方農政單位充分溝通,使農業政策順利推動。至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的建言,陳主委表示,將督促所屬相關機關(單位)儘速研商解決,並加強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首長之溝通與交流,以凝聚共識、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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