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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044

政府持續監測農作物及農田灌溉水品質,確保民眾食用安全

  • 發布日期:103-07-07
  • 發布機關:農糧署

  針對媒體報導「毒害農田的廢水」一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該會長期辦理田間食用作物重金屬含量,以及農田灌溉水品質監測,並將高風險區域列為重點監測對象,倘有異常或違規情形,即啟動應變程序,防止危害擴大,以確保農作物安全。

環保及農業機關分工把關,確保農作物安全

  農委會指出,受污染農地經環保機關調查,倘土壤污染物濃度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理,其地上食用作物皆剷除銷燬,防止流入市面,農民所受損失由環保署補償,該受污染農地強制停耕,由環保機關整治,整治完成後,公告解除管制,恢復一般農地使用並列入監控。農委會說明,該會每年成立計畫辦理田間食用作物重金屬污染監測,針對曾受污染農地、鄰近高污染風險區、民眾檢舉疑似污染區,列為重點監測對象,於農作物收成前進行田間監測,並管控採收,倘農作物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衛生管理法「食米重金屬限量標準」或「蔬果植物類(可食部分)重金屬限量標準」,立即於田間剷除銷燬農作物,防止流入市面,並補償農民損失。

  該會多年來與環保機關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辦理高污染風險地區農作物重金屬含量監測工作,每年均辦理五百餘件,包括桃園、新竹、臺中、彰化、高雄等電鍍廠或金屬表面處理廠分布密集地區均納入加強監測。 102 年共監測 568 筆農田農作物,其中 31 筆不合格之農作物均立即剷除銷燬,確保農作物安全。

推動「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防止廢污水污染農田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農田灌溉水質係攸關生態環境及國民健康,該會自民國 67 年即持續補助農田水利會辦理灌溉水質監視及管理工作,目前全國已設置 2,337 個灌溉水質監視點,並自 102 年度起,針對高污染潛勢地區,輔導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及高雄等 5 個農田水利會設置自動連續監測系統,如遇水質異常狀況時,可即時啟動緊急應變機制通報地方環保單位及通知農民注意避免引用可能受污染灌溉水源。此外,該會於 102 年 10 月 31 日函頒「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採分年分階段加嚴管制工業、畜牧等廢汙水排入農田水利會灌排渠道,以降低農業灌溉用水水質受污染之風險,確保農作物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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