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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950

加強冷藏及冷凍雞肉區隔管理 農委會送檢12件冷藏雞肉結果均合格

  • 發布日期:103-03-06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農委會依消費者保護法要求市售通路販售零售雞肉時,自 3 月起應標示冷藏及解凍肉,該會已於 3 月 4 日前往各通路抽樣 12 件冷藏雞肉 ( 包括 6 件 CAS 驗證產品 ) ,並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以酵素法檢測,檢測結果出爐均合格。

        農委會表示,該會於 103 年 1 月 21 日公告「冷藏與冷凍解凍雞肉酵素活性檢驗方法」 ( 簡稱酵素法 ) ,此次,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 35 條規定,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技術服務中心就當日抽樣之 12 件冷藏雞肉以酵素法檢測,經檢測所有樣品之酵素活性均小於 5.5 單位 / 毫升,判定為冷藏肉,符合規定。

        農委會指出,市售零售通路標示區隔冷藏肉及解凍肉之措施實施以來,藉由消費資訊之揭露,讓消費者更有保障,深獲民眾、產業及農民肯定及支持,該會後續將持續查察抽檢。另日前該會現場調查時發現部分通路業者,冷藏肉及冷凍肉之標示情形未符規定或陳售區隔不明顯,該會已命應二週內改善並提出書面報告,並呼籲通路業者應確實依規定標示區隔,以確保消費者及產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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