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6963

針對南部五縣市養豬協會之訴求,農委會之回應與說明

  • 發布日期:103-03-22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針對臺南市、高雄市、雲林縣、嘉義縣及屏東縣等縣市養豬協(進)會本( 22 )日聯合召開記者會之訴求,農委會回應及說明如下:

  一、 有關 101 年豬價因供過於求自 2 月中旬開始下跌,主要係因 101 年豬價平均每公斤(下同)將近 72 元,毛豬總在養量增加所致。為穩定豬價,農委會除請台糖配合減供,並成立「因應豬價穩定小組」,結合各養豬產業團體及地方政府辦理促銷、平價供應、肉豬屠宰凍存、輔導外銷及仔豬屠宰加工。於辦理有關調節措施後,豬價至當年 5 月下旬即已回穩至 64 元,且全年平均價格尚能維持在 63.10 元, 102 年則為 64.5 元,該會並未棄養豬農民於不顧,特予澄明。

  二、 在飼料玉米方面,因國際大宗物資價格波動,為降低農民飼料成本,農委會於 101 年即建請行政院機動免徵玉米 5 ﹪進口營業稅,獲准自當年 4 月 6 日至起 102 年 4 月 5 日止,總計為期 1 年。同時,協調台糖建立滾動式庫存安全存量機制,於國際大宗物資供給短缺時釋出,該會農糧署並釋出國產搗碎糙米供畜禽農民申購,以穩定國內飼料原料之供應。

  三、 另專案進口冷凍豬肉係以國內豬肉供需持續不正常為前提,未來即便實施,亦僅於在特定國內豬源不足期間用於調節與穩定國內肉品供需,及平抑國內整體物價為目的,並非無限量進口。

  四、 至有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疑慮部分,重申「牛豬分離」為政府既定政策,農委會仍將會堅守立場。另進口肉品引進動物疫病、及衛生安全相關疑慮部分,查該等專案進口之冷凍豬肉仍應依國際「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 SPS )」規定辦理輸入作業,其兼有 B01 (應遵循我國防檢疫規定)、 F01 (應遵循我國食品查驗規定)等規定,與現行相關作業程序一致,並無豁免待遇。

  五、 有關哄抬價格等異常情事,農委會除已派員赴相關肉品市場查察外,亦已會同公平會積極調查。後續該會將持續監控各肉品市場每日的交易狀況,如有異常即時派員實地查察,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予以查處。另往昔飼料價格上揚部分,該會亦函請公平會調查是否有人為操縱或不當哄抬情形,有關部門均依法辦理,並未特予寬待。

  農委會最後表示,豬肉自 94 年起即已開放自由進口,其進口量與國內豬價成正比,即當國內價格較高且形成價差時,有關業者基於成本考量,即增加自國外進口的數量。為避免大量的進口豬肉及肉品消費替代影響國內毛豬產銷,造成豬價波動,損及農民、有關業者及消費者之權益,進而影響國內產業整體發展,有關調節措施仍請各相關產業團體配合辦理。

  • 回上一頁
  • 103-03-22: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