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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012

示範區有審查及管理措施且未放鬆檢驗檢疫, 不會影響國內農業及消費者

  • 發布日期:103-06-03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有關彰化民間環保團體憂心示範區輸入中國大陸農產品加工會影響消費者健康,農委會特別澄清示範區之審查及管理措施可防範對國內農業造成影響,檢驗檢疫均須依照現行規定辦理,請消費者不用憂心未受檢驗檢疫的產品會藉此進入國內市場。

農業加值不會影響國內初級農產品生產

  農委會特別說明,農業加值係跳脫傳統「生產型農業」,擴及以農業卓越的技術為基礎,將研發成果商品化、產業化,並創造高附加價值之「加值型農業」。進入示範區之中國大陸管制性農產品須進行加值 ( 工 ) ,並非作為鮮食,且加值 ( 工 ) 後如仍為管制性產品者則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國內鳳梨、番石榴、葡萄等水果以鮮食為主,用於加工比例很小,不致受影響。至於用於加工之產品 ( 如花生 ) ,將透過審查機制嚴格把關,不會使其影響國內初級農產品。且前述農產品之部分加工品,如葡萄乾、花生醬、調製鳳梨等,依現行規定即非屬管制性產品,原即可自中國大陸進口。

示範區審查及管理措施,擴展新市場

  農業加值強調「做大原有的餅 ( 市場 ) 」及「創造新的餅 ( 市場 ) 」,係新增市場,不會影響原有市場。 臺灣鳳梨加工用品種約占 6% 、芭樂榨汁用品種約 1% 、葡萄釀酒用品種約 5% ,其餘皆為鮮食品種, 業者選擇原料仍會考量產品品質、特殊風味及安全性等因素,使用國產原料。

  至於示範區較可能發展之產品, 農委會將對於進駐示範區之農業加值業者資格進行審查,因農業加值是推動外銷型產業,因此業者產品須以外銷為主;業者如有內銷產品,必須使用約當數量之國內原料;且若使用國外原料必須不會取代國內原料; 就進駐產業類別徵詢相關專家學者意見,並不是無條件輸入 。

示範區產品標示及原產地證明,均依循國內現行規定,未有放寬

  現階段進入示範區的原料之檢驗檢疫均須依照現行規定辦理,並未放寬。產品內外銷能否取得臺灣原產地證明,均依循國內現行規定,且申請及核發機制已行之多年,示範區內並未有特別放寬。

地產地消,享安全新鮮臺灣農產品

  農委會表示 , 該會亦積極推動地產地消政策,藉由活化休耕地,鼓勵種植具地方特色之農產品及進口替代作物,如非基改大豆、硬質玉米,以支持本土農業,提高糧食自給率。另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提升國人對國產農產品之信任與信心,落實推動農產品安全管理與吉園圃、產銷履歷等驗證標章。

  農委會強調,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是整體農業政策的一環,與照顧農民的農民福利政策及強化國產競爭力的地產地消政策一起推動,並行不悖,同步帶動國內農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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