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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037

自103年7月1日起牛隻屠宰應有飼養來源標記與證明單

  • 發布日期:103-06-30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為落實「國產牛肉生產追溯制度」,農委會自本 (103) 年 7 月 1 日起,強制要求牛隻屠宰應有飼養來源標記及證明單,其中標記包括使用制式耳標、乳牛烙印標記及經專案同意使用之標記方式等,如未有明顯標記之牛隻,將不得進行屠宰。

強制規範肉牛釘掛耳標,屠前檢查審核標記與證明單

  農委會說明 , 該會自 101 年 10 月推動「國產牛肉生產追溯制度」,為強化肉牛飼養戶釘掛耳標作業,並串聯養牛場、屠宰場及販售端相關資訊,藉以提昇國產牛肉供應鏈透明化與區隔進口牛肉。另於本 ( 103 ) 年 3 月 26 日公告,規定牛於屠前檢查前,應有足資識別飼養來源之標記與證明單,並自本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該會表示 , 今年 7 月份起,駐場屠檢獸醫師將審核飼養來源標記 ( 耳標或烙印 ) 與「供屠宰牛隻飼養來源證明單」,並列為屠前檢查工作之一部分,如未有該項標記與證明單,將不得屠宰。

輔導期提供「備用耳標」供各屠宰場斟酌使用

  農委會指出,為顧及法令實施初期農友們不諳法令,致使其牛隻無法進行屠宰作業,該會將本年 7 月 15 日前列為輔導期,提供一批「備用耳標」給各屠宰場,供未掛耳標之牛隻補釘掛之用,以消弭農民、販運商及屠宰場於此期間不必要之衝突,但輔導期過後,將要求嚴格執行。

加強稽查屠宰場之肉牛耳標審核作業,籲請肉牛畜牧場落實釘掛耳標作業

  農委會表示 , 自 7 月份起實施後,將不定期派員前往各肉牛屠宰場,督導駐場之屠檢獸醫師是否落實屠前檢查工作,務求此項工作落實執行。該會並籲請肉牛飼育場、販運商等之肉牛產業鏈業者,儘速確實做好耳標釘掛及提示「供屠宰牛隻飼養來源證明單」,以落實「國產牛肉生產追溯制度」及有效做好國產與進口牛肉之市場區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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