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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053

陳副主委赴花蓮視察災情指示農糧署儘速督促地方政府辦理救助以協助農民復耕

  • 發布日期:103-07-24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關心麥德姆颱風造成花蓮地區農業損失情形,今( 24 )日前往瑞穗鄉、玉里鎮視察文旦柚、紅龍果、西瓜等受損田區並慰問受災農友,指示農糧署與地方政府協力儘速辦理災害救助工作,使受災農友能儘早復耕,減少損失。

農委會已公告花蓮縣為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農委會說明,截至本 (24) 日 17 時止,麥德姆颱風已造成 16 直轄市、縣 ( 市 ) 農業損失 4 億 3,040 萬元,其中以花蓮縣損失 2 億 8,321 萬元最嚴重,已達到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 10 條及第 16 條規定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之標準,該會並已於本日公告花蓮縣為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轄內受災農民可於 8 月 4 日前向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另請花蓮縣政府督導轄內各鄉(鎮、市)公所儘速依相關規定辦理後續救助作業,以加速救助時效。

陳副主委指示農糧署協助縣政府輔導農民復耕復建

  農委會指出,陳副主委與立法院鄭天財委員、王廷升委員、行政院東部服務中心林有志副執行長、花蓮縣政府張仁智副處長、花蓮區農業改良場黃鵬場長、農糧署東區分署王長瑩分署長等人一行,訪視瑞穗鄉文旦柚、玉里鎮紅龍果及西瓜等作物受災田區,實地關心及慰問受災農民。針對文旦柚農友反映落果數量龐大,希望國軍能派員協助清運一節,陳副主委除請花蓮縣政府通知轄內公所統計需求向國軍提出申請外,並請縣府督導公所人員務必於國軍派員清理落果前,先運用 GPS 相機完成拍照取證,作為後續核予救助之佐證資料,避免發生救助爭議。另有農民建議補助農業資材及有機肥,陳副主委除責成農糧署與花蓮縣政府研商並瞭解受災農民需求,提供必要之協助外,同時責成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輔導受災農民修剪受損枝葉、清除落果、施肥及病害防治技術,以協助受災農民儘速恢復生產。

籲請受災地方政府儘速辦理勘災及申辦救助

  農委會表示,未經公告為現金救助之縣市,直轄市、縣(市)政府仍可依救助辦法第 14 條規定,選擇對農民產生嚴重損害作物項目專案報請補助。另由於災後農作物損害可能持續顯現,該會籲請受災地區縣市政府儘速辦理查報及勘災作業,倘經確認災情並經農委會同意辦理救助後,宜督導相關基層公所同時辦理受理申請及勘查等救助工作,並以 GPS 定位相機照相存證,作為後續核予救助之佐證資料,以利農民迅速清園復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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