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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093

農委會所屬機關職務宿舍均依中央各機關學校職務宿舍設置管理規定因地制宜訂定收費標準

  • 發布日期:103-10-03
  • 發布機關:農委會(秘書室)

  針對報載李應元立委指稱中央機關經管國有宿舍租金偏低乙事,行政院農委會表示,同仁租用機關宿舍需負擔費用包括宿舍管理費、扣繳房租津貼及自付水電瓦斯等三部分,其中房租津貼依職等每個月扣除 400-700 元不等,加上宿舍管理費與水電等費用,因此並沒有委員所稱每個月僅付 20 元之情事。

  農委會指出,該 會有 19 個所屬機關經管職務宿舍,其中約 80 %位於偏遠地區,且因年代久遠、房屋老舊,因此依據中央各機關學校職務宿舍之設置管理規定,參酌宿舍面積、使用設備、所在地區及必要之維修費等因素訂定職務宿舍管理費要點,每房每月 20 元至 1,400 元;宿舍之水電、瓦斯等費用則由借用人自行負擔 。

  農委會說明,李 立委提出的租金每月 20 元個案,係屬該會所屬苗栗改良場經管之單人房宿舍(僅 2 人申請),據查該棟宿舍係民國 67 年建物,屋齡已逾 35 年,屋況簡陋,牆面佈滿壁癌(詳附圖),加上室內各項簡易設備及衛浴、廚房設施皆已年久失修,同仁尚須自費修繕方可勉強達到基本居住功能,該場考量同仁試驗研究工作特性確有居住需求,並評估宿舍屋況窳陋程度之後,於民國 100 年 8 月訂定出該宿舍管理費收費標準,但農委會強調,租用宿舍同仁仍需依其職等扣繳 400-700 元的房租津貼。

  農委會指出, 財政部已訂於 103 年 10 月 6 日將召開「研商訂定宿舍使用之收費相關規範」,會中將討論依地區訂定宿舍管理費之可行性,屆時該會將依會議決議督促所屬配合檢討修正宿舍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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