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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261

因應監察院所提糾正 農委會積極檢討並持續強化禽流感防疫措施

  • 發布日期:104-08-05
  • 發布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針對監察院就禽流感防疫相關事項所提調查糾正案,農委會日前已持續邀集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產業團體專家學者及相關產業輔導機關單位共同研商,檢討國內禽流感防疫措施,目前在國內仍有病毒活動,歐美及亞洲鄰近國家仍持續有疫情發生情境下,該會已主動提出因應對策並配合產業訴求加強落實禽流感防疫工作,以確保國內產業安全。至於監察院就輕忽禽流感嚴重性所提糾正,該會表示於接獲函文後,當虛心接受並積極檢討,謀求改進,強化防治措施,期盼產、官、學攜手合作,落實家禽產業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即時監測預警動物傳染病,建構堅實防疫體系,提升防疫成效。

積極輔導督促家禽產業各環節自主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共同防範禽流感疫情發生及傳播

  農委會防檢局並再次籲請業者,應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 H5 、 H7 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落實場內禽舍硬體設施生物安全等級之規劃及人員車輛門禁管制與場區清潔消毒等軟體生物安全措施,加強進出車輛、裝載箱籠、器械之清潔消毒,且切勿冒進進雛復養及避免水禽陸禽混養,配合自主觀察場內禽隻健康情形,即時通報可疑疫情,方能有效降低禽流感發生機率。未依規定通報疫情,除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其遭撲殺動物及銷燬物品將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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