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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338

104年第2次全國農業行政首長座談會移師花蓮 共商農業議題

  • 發布日期:104-12-18
  • 發布機關:農委會(秘書室)

  為強化中央與地方農政單位夥伴關係,農委會今( 18 )日假花蓮縣政府召開「 104 年全國農業行政首長第 2 次座談會」,邀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行政首長參加。農委會主任委員陳保基致詞時,首先感謝各縣市協助推動農業工作,使整體農業發展各具有特色,更對花蓮縣在傅縣長崑萁領導下,將農業朝向六級化產業發展表示支持。針對外界質疑加入 TPP 會影響農業造成威脅,陳主委強調,面對貿易自由化,各縣市應「避開威脅、把握機會」,設法移除各種威脅,把握農業升級的機會。臺灣農業現正面臨轉型的關鍵時刻,期藉由此次會議交換意見,凝聚共識,一起努力解決共同面臨的農業問題。

  今天花蓮縣傅縣長崐萁在會議開始前,以地主身分歡迎陳主委及各縣市農業首長蒞臨該縣,並感謝農委會長期支持地方農業發展,輔導農民創造更多收益,同時在天然災害造成農損時,與地方政府站在同一陣線,保障農民權益。

共同研商解決農業問題 攜手共創農業永續發展

  農委會表示,本次座談會特別提出數項亟需各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協助推動或配合事項,以達成共識:

  有關落實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審認及查核管理,陳主委指出,此為相當嚴肅議題,特別要求地方政府全面配合嚴格執行,以確保依經營計畫用途使用,維護真正農業生產。

  對於推動遠洋漁船裝設指定之漁獲電子回報設備,陳主委請各地方政府嚴格要求,否則不得請領國外基地作業證明書,以強化我國遠洋漁船管理作為。

  本 (104) 年發生嚴重禽流感疫情,陳主委提及今年疫情讓部分縣市政府壓力很大,甚至過年都在處理,今天新北市又發現新型 H5 高病原禽流感,因此請各縣市政府在 12 月底前,務必完成各項整備工作。禽流感現已納入災害防救法,如疫情嚴重時,各地方政府均須成立應變中心,請地方政府首長確實督導防疫機關,將防疫工作視為冬天來臨前最重要的施政項目。

  為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農委會於 103 年 12 月 24 日修正「農藥管理法」, 2 年後將嚴格執行取締。為有效遏止農民違規用藥情形,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抽驗與依法落實裁罰,並加強農民用藥輔導。針對來自業者及農民反彈的聲音,陳主委請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面對,加強農藥流向管理及殘留監測,並對違規者依法裁罰,以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

  近年因全球氣候變化,使天然災害發生日趨頻繁,農委會今年 2 次修正發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調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制度,取消專案補助,日後對農作物天然災害均採現金救助。此外,並首度推動試辦高接梨天然災害保險,補助 1/3 保費,以協助農民填補災害損失。

  陳主委指出,農業發展在人力部分,已到了要翻轉的階段,輔導各地方縣市農會建立青農平台,為我國農業發展注入新動力,也為青年回鄉提供協助。農委會並以 10 年為期,預計培育 3 萬名青年農業工作者,也加速農業從業人力結構的調整,提升我國農產業競爭力。

各方建言與會議結論,農委會將儘速研商處理

  農委會指出,透過這次全國農業行政首長座談會,不但能聽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農業建設、政策的看法,亦可經由共同的討論,提出切合地方需求的農業對策,解決農業問題,更能讓中央與地方農政單位充分溝通,使農業政策順利推動。至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的建言,陳主委表示,將督促所屬相關機關(單位)儘速研商解決,並加強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業首長進行溝通與交流,以凝聚共識、共同開創農業發展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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