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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343

為確保食品安全及養豬產業發展 政府堅持不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

  • 發布日期:104-12-29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農委會本 (29) 日表示,我國人平均每年豬肉消費量約為牛肉的 7 倍,又喜食內臟,各界對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有很深的疑慮;加上養豬為我國農業產值第一的產業,去 (103) 年毛豬飼養戶數有 8,137 戶,產值約 768 億元,政府極為重視含萊劑豬肉進口對食品安全及養豬產業可能的影響,因此,仍將堅持「牛豬分離」政策,不會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

  農委會指出,世界各國針對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 MRL )有不同規定,例如中國大陸、俄羅斯及歐盟都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而日本雖然開放含萊劑牛肉與豬肉進口,但國內卻禁止使用;韓國則是開放含萊劑牛肉與豬肉進口,而國內業者也可使用。針對日本與韓國這兩個鄰近國家的做法,由於其豬肉消費量分別僅有 15 公斤及 24 公斤,都低於臺灣的 34 公斤,因此,我國必須要有自己的考量與規範。此外,紐西蘭與澳洲因為牛肉消費量大,因而僅同意豬肉含有萊克多巴胺,牛肉方面仍未開放;至於美國雖然允許牛肉與豬肉含有萊劑,但因為牛肉為主要消費肉品,因此,美國制定的牛肉含萊劑 MRL ( 30 ppb )就低於豬肉( 50 ppb ),顯見這些國家在制定食品衛生安全相關標準時,都會審慎考量與評估其人民的消費型態,我國當然也不例外。

  政府在 101 年同意含萊劑牛肉進口時,以「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內臟排除」為前提,才取得朝野共識;如果 為了要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 TPP ),就忽略專業評估與謹慎檢討,而貿然開放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勢將引發豬肉食安危機,並影響我畜牧產業發展 。

  農委會表示,全球有超過 70% 的豬肉生產並未含萊克多巴胺。美國為了輸銷豬肉到禁用萊劑的國家,也已採行出口驗證計畫,外銷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事實上,臺灣過去 3 年( 101-103 年)平均每年已經自美國進口不含萊劑的豬肉約 7,141 公噸,金額達 1,738 萬美元,是美國豬肉重要外銷市場之一。由進口數據可知,我消費者只是對含萊劑豬肉有所疑慮,並不排斥美國豬肉,期盼美國業者能持續供應臺灣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

  農委會強調,唯有尊重食品衛生安全的專業評估,以及考量臺灣養豬產業的發展與農民利益,才是處理含萊劑豬肉議題的正確態度與做法。政府也將秉持這樣的原則,繼續向美方說明,以確保我食品安全及豬農利益,不會輕言開放含萊劑豬肉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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