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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392

農委會參照日韓設立農業政策中心 董事與諮詢委員相輔相成 均為無給職

  • 發布日期:105-03-17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有關本( 17 )日報載「農委會農政中心,被批養老、酬庸」,其中諸多論述與事實不符,農委會特予澄清。農委會強調農業政策研究中心(簡稱農政中心)係參考日韓等國為進行整合性政策研究分析,解決政策與產業實際問題而設立,董事人選係依農業政策研究與運作需求擇定,且為無給職。

專責政策研究機構有其必要性

  農委會表示,為因應自由化、氣候變遷及糧食安全等重大挑戰,迫切需要加強農業政策研究,以提高農業政策研究之深度及應用性。基於農業政策研究之公益性高,與一般技術研發尚具產學移轉價值不同,故許多國家均以政府力量成立專責機構辦理,延攬兼具理論與實務基礎之人才,進行有系統之研究,並與國外研究機構或國際組織進行長期合作,一則作為國家農業政策的智庫平臺,二則為農業政策的研究奠定基礎與傳承。如美國農業部設有經濟研究局 (ERS) 負責農業經濟研究分析;日本農林水產省設有農林水產政策研究所;韓國設有非政府組織之農村經濟研究院等。

農政中心已運作一年,考量任務與屬性爰規劃獨立設立財團法人

  農委會自 104 年 4 月即於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下設農政中心,運作已近一年,該中心已建立研究人員晉用與運作體制,執行多項研究計畫,並辦理多場專家座談會與研討會,協助農委會各機關 ( 單位 ) 蒐集國內外農業法規、政策、統計資料分析、政策研究分析,提出施政建議。

  考量農業科技研究院任務主要為科技成果產業化服務,與農政中心任務與屬性不同,爰於去( 104 )年下半年起即規劃其組織、人員與研究經費,自農業科技研究院移出而獨立成立財團法人農業政策研究中心,目前尚在籌設階段。

董事依研究與運作需求擇定,另設專家諮詢委員,均為無給職

  農政中心董事係依農委會審查農業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規定之名額(董事 5 人至 25 人),於捐助章程明定董事 13 人至 15 人,目前設董事 13 人,董事人選依農政研究與運作需求及性別比率擇定,目前涵蓋農業政策、農業經濟、動物科學、鄉村社會、農業合作組織、農業生產、行銷通路、農業電商、統計、資訊等專家,若有不足,尚有名額可依規定增補之。該等董事均為無給職,具公務身分者係隨其本職而調整,並無因人設事。該中心另將設立專家諮詢委員,遴聘各領域專家,協助研究深化、產業應用及決策支援。

  財團法人農業政策研究中心將專責進行整合性政策研究分析,以利解決農業政策與產業實質問題,對我國因應經貿自由化、因應氣候變遷、確保糧食安全及農業永續發展大有助益,感謝各界之建言,也期待各界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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