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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399

農委會加強外籍移工動物保護宣導

  • 發布日期:105-04-22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近來偶有發生外籍移工宰殺犬貓食用之個案,深受關注,為避免外籍移工因文化差異及不諳我國動物保護法規定而違法,農委會除請地方動物保護機關加強稽查外,亦製作多國語言之動保文宣資料,配合勞動部及內政部等部會以多管道方式宣達,今 (105) 年更輔導動物保護團體以公私協力方式製作各項宣導資料加強宣導。

對外籍移工進行多管道方式宣導

  農委會表示,無論是國人或外籍人士,在國內宰殺犬貓或虐殺貓狗致重傷或死亡,依據動物保護法第 25 條規定,可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金。為協助外籍勞工瞭解我國法律規定以免誤觸法令,農委會自 99 年起即製作相關動保宣導資料,請勞動部及各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協助加強宣導外籍勞工周知,並透過勞動部製作之「外籍勞工在台工作須知手冊」及「外籍勞工在台工作權益宣導短片」,於外籍勞工入境時,在機場服務站辦理外籍勞工法令宣導講習,提醒外籍勞工應善待動物,禁止捕捉及食用狗肉或貓肉;同時請雇主及仲介公司應持續向外籍勞工宣導,使其迅速瞭解我國法令、民俗風情及自身權益,避免不慎觸法受罰。

公私參與協力深化宣導力道

  農委會指出,該會除與各部會配合外,自去 (104) 年起更與動保團體合作,辦理移工動物保護觀念宣導工作,包含配合移工節慶活動宣導、製作網頁,拍攝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等四國語言「保障工作權大廚不吃狗」宣導短片、印製海報 1 式及摺頁 4 國語言各 1 式逾 20 萬份,提供予相關外籍移工易觸及之單位協助宣導,宣導品電子檔亦於該會動物保護資訊網,供各界自行下載運用,期待讓來自越、印、泰、菲的外籍移工朋友更能瞭解,因國情不同,在臺灣宰殺犬貓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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