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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478

加強推動新南向政策,臺灣與印度簽署農業合作備忘錄,促進農業產業合作

  • 發布日期:105-09-12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外交部暨駐印度代表處及在臺印度次長級經貿會議平台的協助下,積極與印度政府洽商簽署雙邊農業合作事宜,今(12)日我駐印度代表處田中光大使及印度臺北協會史達仁會長正式在外交部由農委會曹啟鴻主任委員見證,簽署臺灣與印度雙邊農業合作備忘錄,為政府大力推動農業新南向政策邁出重要一步。未來我國與印度將基於平等互惠原則,共同推動農業、園藝、畜牧業、漁業、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等領域之規劃、生產、加工與運銷,並加強有關生產資材與遺傳資源,以及環境永續等領域之雙邊合作。

       農業在臺灣及印度都是非常重要的產業,兩國農業發展經驗有許多彼此可借鏡之處,包括農業科技研發與推廣、農產運銷、農民組織及農業金融等,未來在雙方農業合作備忘錄的架構下,透過人員互訪研習、學術研究及產業交流合作,將可進一步促進雙方農業的永續發展。 

       農委會指出,臺灣地處亞熱帶,具有豐富農產品及其種原、勤奮的農民,及技術領先的農業研究團隊,使我國優質農產品及先進農業科技技術享譽全球。印度則是稻米、小麥、蔬菜及牛奶等農產品的生產大國,無論是在執行糧食安全政策,或是透過公私協力積極進行農糧育種工作及生產研究等方面,成果都非常豐碩,特別是臺灣與印度兩國擁有的豐富種原、育種經驗、栽培技術及市場資訊,都值得雙方加強合作交流。透過農業合作備忘錄的簽署,雙方將針對彼此關切事項,研商推動方式與合作進程,並鼓勵雙方農業人員進行交流,以促進農業產業合作,共創農業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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