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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496

補助農村再生社區經費並未限定為200萬元

  • 發布日期:105-09-23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有關本(23)日報載農委會農村再生計畫補助農村社區經費降為200萬元以下一事,農委會澄清,農村再生社區經費並未限為200萬元,農村再生2.0係強化基金運用規劃、落實計畫審查、考核及輔導機制、擴大多元參與、引導資源有效配置,發揮計畫最大成效。

農村再生政策精進做法

  農委會表示,經過多次的專家座談會,為引導農村再生政策與資源有效配置及運用,發揮最大成效,農村再生政策未來主要調整方向,包括強化農村再生基金之政策規劃、基金運用與管理、績效考核,以及結合地方政府與擴大多元參與機制。

農村再生補助社區經費未限定200萬元

  農委會澄清106年將透過縣市政府補助農再社區軟硬體建設,並未調降農村社區補助上限。而係以各縣市政府通過農再計畫數目設定之平均補助數額(200萬元)估算需求額度,其目的為引導縣市政府與在地社區,透過整體發展策略思維,雖由社區個別提案,縣市政府仍可依其必要性、特殊性及合理性,彈性調整補助經費比例,以達最大執行效益。

  針對農再基金之各執行計畫,採取計畫目標導向及落實審查、考核及輔導機制,引導縣市政府及基金項下計畫主管單位將資源有效配置,發揮計畫最大成效,絶無成為所謂綁樁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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