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7658

政府重視農水路改善 確保農業生產環境功能

  • 發布日期:106-04-12
  • 發布機關:農委會(農田水利處)

       臺灣地區自民國47年起開始辦理農地重劃,因國家財政及農民負擔因素,民國60年以前興辦之農地重劃農路寬度僅約2.5~3公尺,路面亦未加鋪碎石級配,灌排圳路多為土渠。近年來,因應農業機械化、擴大農場經營規模及提升灌溉用水效率,需要投入更多經費整備農業經營環境,農委會持續推動「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及「重劃區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每年編列經費補助各縣市政府及農田水利會,辦理全國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農委會表示,宥於財政預算,政府雖無法於短期內完成全部農水路改善,惟為確保農業生產環境功能,均會辦理綜合評估,將有限經費運用於最需辦理改善且效益最佳之處,以確保農地重劃區內之交通及水路順暢,提升農業生產環境功能,維持農民灌溉排水所需。

       農委會強調,農業生產環境基礎之建設除了農水路建設外,尚包括其他措施。如透過農地重劃重新規劃土地、地籍整理,並建置灌溉排水路及農路等設施,以改善農場結構和農場經營規模,並讓機械操作更便利;推廣旱作灌溉及現代化管理設施,以輔導農民採用噴灌、滴灌等管路灌溉,提升農場經營技術,同時讓灌溉用水及水土資源能有效利用,並設置各項科學化灌溉管理設施,配合開發各種資訊管理系統,使農業灌溉用水管理達資訊化、科學化;監測調查灌排渠道水質及管理灌溉水質,定期監測灌排水路之水質,對於嚴重污染灌區水質持續進行深入調查及推動改善措施,才能進而確保農業灌溉用水水質及農產品之食用安全。

 

  • 回上一頁
  • 106-04-12: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