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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703

農委會公告新北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嘉義縣等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地區

  • 發布日期:106-06-04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0601豪雨」造成新北市等地區農業災損嚴重,農委會經現場勘查結果評估,於本( 4 )日公告新北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嘉義縣等6地區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由於「0601豪雨」仍影響臺灣地區,各地方政府亦持續辦理農業災損統計中,農委會將依地方政府報請農業災損情形公告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提供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協助農民及早恢復生產

  農委會說明,該會於本 (4) 日公告新北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及嘉義縣等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受災農民可自公告救助日翌日起 10 日內(6月5日至14日 ) 向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此次受損較嚴重農作物,如水稻的現金救助金額為每公頃1萬8千元;西瓜為每公頃6萬元;落花生為每公頃2萬4千元;食用玉米為每公頃3萬6千元;蔬菜依不同品項分為每公頃5萬元、3萬6千元及2萬4千元等不同救助額度。

  至於低利貸款部分,農委會表示,低利貸款年息為1.04%,稻米及落花生貸款額度為每公頃15萬;食用玉米及蔬菜類貸款額度為每公頃37萬5千元。

  農委會表示,農民除可申請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外,尚可申請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每公頃1萬2千元;另有關稻作受災部分,該會農糧署亦將視實際狀況啟動災害穀收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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