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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733

我與波蘭簽署建立農業領域諮商機制瞭解備忘錄 促進雙方農業產業合作

  • 發布日期:106-07-14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我駐波蘭代表陳銘政與波蘭駐臺代表梅西亞分別於本(106)年7月11日在華沙及6月21日在臺北,代表兩國政府簽署建立農業領域諮商機制瞭解備忘錄,未來將透過此農業合作對話平臺,交換分享農業經驗、食品檢驗方法及動植物檢疫規定等資訊,強化雙方在農業及食品安全等領域之多面向合作。

  農委會表示,波蘭係歐洲地區第4個與我國簽署該備忘錄國家,我國優良的亞熱帶農業栽培技術與農企業管理,未來將可結合波蘭農業優勢及發達之物流業等共同合作,協力經營歐盟及亞洲新興市場。

  波蘭為歐洲重要農牧生產國,兩國農業發展經驗有許多彼此可互補借鏡之處,尤其是農業科技研發與推廣、農業加工、農產運銷及農業金融等,未來在我國與波蘭農業合作備忘錄的架構下,透過人員互訪研習、學術研究及產業交流合作,將可進一步促進雙方農業的永續發展。

  農委會進一步表示,我國農業科技先進,在歐洲業已和荷蘭、法國及匈牙利簽署農業合作備忘錄,並建立合作夥伴關係,未來將由點發展成線、進而連成面,進一步完善佈局歐洲主要農業區域鍵結,掌握歐洲龐大潛力市場,並促進農業產業合作,共創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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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07-1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