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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751

農委會新增非食用農業產品之邊境輻射管理措施 以確保農業生產環境及寵物食品安全

  • 發布日期:106-08-02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農委會於今(2)日指出,為了回應社會各界對於非食用農業產品進口輻射安全的關切,該會經過檢討及與業者溝通後,訂定寵物食品、肥料及幼鰻等產品之輻射標準,並增訂相關邊境管理措施,主要是為了確保我農業生產環境及寵物食品安全,是採取更加嚴格的管制,絕非放寬標準或更為寬鬆;對於部分媒體錯誤報導,該會表示遺憾。

  目前我國禁止自日本福島等5縣進口食品,其餘42縣食品進口則須檢附官方產地證明,部分特定地區並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針對非食用之農業產品,像是肥料、寵物食品及幼鰻等,則尚未有管制措施。為了回應社會各界對於進口產品輻射安全的關切,農委會經過盤點及與相關利害團體溝通後,決定新增相關邊境管理措施,以避免輻射超標的農用原料資材及寵物食品進口,維護我國內農業生產環境與寵物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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