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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761

國產雞蛋3件檢出芬普尼殘留,即刻啟動跨部會機制針對國內蛋場全面檢驗

  • 發布日期:106-08-22
  • 發布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本(106)年8月初,歐盟傳出雞蛋含殺蟲劑芬普尼(fipronil)殘留事件,為確保國人食品安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藥毒所)與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日前分別檢驗市售蛋品各10件(共20件),均未檢出芬普尼殘留。農委會防檢局為落實源頭管理,針對養雞場進行抽驗,8月20日檢驗報告出爐,在45件樣品中,發現有3件不合格。由於芬普尼主要用作農藥、環境用藥及動物用藥(限用於犬貓),嚴禁在作為人類食用的飼養禽畜中使用,此次在雞蛋上驗出殘留,引發政府高度重視,昨(21)日包括衛福部、環保署及農委會畜牧處、防檢局、藥毒所及中央畜產會等共同會商,立即啟動跨部會處理機制,採取相關措施。

       農委會防檢局是從8月7日即啟動禽場端雞蛋芬普尼檢驗,由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於8月11日先行完成5件雞蛋檢驗,均未檢出芬普尼。後續再參照衛生福利部(衛福部)於8月18日公布之芬普尼於雞蛋建議檢驗方法之定量極限標準(5ppb);跨部會署持續檢驗雞蛋,截至8月20日止,已完成檢驗45件雞蛋,其中檢出3件芬普尼殘留超過定量極限標準(文政牧場5ppb、國賀牧場第一場22ppb、連成牧場153ppb),均來自彰化縣,彰化縣政府已派員進行該3場移動管制,蛋銷毀,且追查可能造成污染之藥劑來源。昨(21)日也跨部會啟動全國雞蛋全面採樣檢驗,對於已上市蛋品由食藥署要求立即下架,以確保民眾食品安全。

       跨部會處理小組表示,芬普尼可用來殺滅農作物上之害蟲以及環境中或犬貓身上之扁虱、跳蚤和蜱蟲,嚴禁在作為人類食用的飼養禽畜中使用,昨(21)日的跨部會會議決議採取下列措施:

一、彰化縣3家已檢出芬普尼殘留之蛋雞場除進行移動管制外,場內之雞蛋應全數銷毀,已上市之雞蛋由食藥署進行下架回收及銷毀。

二、盤點目前之檢驗量能及件數,針對全國約2,000蛋雞場,全面啟動採樣檢驗,於24小時完成採樣,並預定於3日內完成檢驗,檢出不合格之蛋禽場,比照已驗出陽性之3家禽場,雞蛋全數銷毀,已上市者立即下架回收銷毀。

三、建立「國產雞蛋驗出芬普尼事件處理」網路專區,每日公布更新檢驗合格蛋場資訊,以供蛋商及消費者查詢。

       跨部會處理小組強調、為確保國人食用蛋品安全,已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最短時間內採樣轄內蛋禽場,送指定的檢驗室檢驗,對於檢出陽性場,則立即將雞蛋全數銷毀,並公布檢驗結果,供國人查詢,以建立消費者信心。

農委會陳副主委吉仲(中)、食藥署吳署長秀梅(左二)、防檢局黃局長㯖昌(左一)、食安辦許主任輔(右二)、環保署化學局謝局長燕儒(右一)

「國產雞蛋驗出芬普尼殘留事件」說明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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