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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772

跨部會持續追查芬普尼超標之雞蛋銷售流向 後續將加強輔導農民改善飼養管理,確保蛋品衛生安全

  • 發布日期:106-08-27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本(27)日跨部會小組持續針對此次雞蛋驗出芬普尼不合格之44家蛋雞場,會同地方政府追查下游銷售通路及數量,截至本日12時,衛生單位累計出動456人次,稽查420家業者,自畜牧場及下游通路總計回收封存83,214.1公斤(約1,386,902顆蛋),其中畜牧場34,818.6公斤(約580,310顆蛋),下游通路48,395.5公斤(約806,592顆蛋),各場雞蛋流向及清查結果詳如附件。

  跨部會小組說明,目前各地方政府動物防疫單位已全面啟動採樣複驗工作,經公布之不合格44場中,已有7場(彰化縣文政牧場、台中市高昇畜牧場、屏東縣台益畜牧場與吉盈養雞牧場、彰化縣林樂雞場、宏名畜牧場及國賀牧場第一場等)申請複驗,並已檢測合格,另今日尚有31場送達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屏東技術服務中心複驗中,預計於明(8/28)日上午完成複驗,經檢驗合格後,始能解除管制,之後所產雞蛋也才能上市。

  跨部會小組強調,經過本次雞蛋芬普尼事件後,農委會將檢討並持續加強禽場端源頭管理措施,對於農業用藥管理,將儘速辦理公告禁止芬普尼4.95%水懸劑之加工、輸入、販售及使用,並將芬普尼列為年度例行檢測項目,加強非常規用藥檢測,同時強化農民生產管理宣導及教育;另外已委託中央畜產會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輔導團隊,儘速至芬普尼檢出不合格之蛋雞場進行現場輔導,改善農民飼養管理,並加強宣導農民正確用藥,以確保農民提供安全無虞之雞蛋供消費者選購。

  對於後續雞蛋供應及價格,農委會將與家禽產業團體協商進行產銷調節,以穩定雞蛋產銷,並確保消費者與農民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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