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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774

跨部會小組持續追查芬普尼超標之雞蛋銷售流向, 並對消費者疑慮進行說明

  • 發布日期:106-08-28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今(28)日跨部會小組持續針對此次雞蛋驗出芬普尼不合格之44家蛋雞場,會同地方政府追查下游銷售通路及數量,截至今日晚間6時,衛生單位累計出動570人次,稽查540家業者。畜牧場及下游通路總計回收封存93,424公斤(約1,559,440顆蛋),其中畜牧場封存34,818.6公斤(約580,310顆蛋),下游通路封存58,605.4公斤(約979,130顆蛋),目前通路之下架回收工作皆已完成,相關流向資訊詳如附件。

       跨部會小組說明,目前各地方政府動物防疫單位已展開不合格蛋雞場的採樣複驗工作,除上週已有7場申請複驗合格外,今日續有30場經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複驗合格,此外尚有7場正申請複驗中,預計於近日可完成複驗,經檢驗合格後,地方政府防疫機關將解除移動管制,所生產之雞蛋才能恢復上市。

       跨部會小組也針對部分消費者疑慮,認為部分廠牌之蛋品雖已下架回收,但市面上仍可買到乙事,係因同廠牌之雞蛋來自不同畜牧場,並非僅由不合格牧場供應,另不合格來源場的蛋品已依生產批號或溯源貼紙完成下架,故目前貨架上的蛋都是安全無虞的,請消費者安心選購。至於所謂3%不合格率,係以檢驗場的不合格場數與全部1451場相比,非以雞蛋總產量來計算。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進一步說明,4.95%的芬普尼水懸劑係自105年1月1日起刪除所有在農作物上的使用範圍,因芬普尼雖屬於急性中等毒,致癌性為C級,惟其殘留容許量很低,倘有使用極易超標,故沒有公告禁用並撤銷許可證,還可以加工製造專供外銷,因此不肖商人尚有取得管道,再推銷給雞農使用。本次芬普尼超標事件查獲連成牧場(殘留量153ppb),即為不肖商人撕去標示後販售給農民。經此事件,防檢局將儘快公告4.95%芬普尼水懸劑為禁藥,並撤銷所有製造或輸入的許可證。

       農委會於上週一事件發生之同時就已開設「雞蛋驗出芬普尼事件」專區,消費者可透過農委會首頁進入專區首頁即可對全國各蛋雞場之檢驗狀況逐一閱覽,亦可依縣市分區或檢驗結果進行查詢,此外亦可由刊登事件相關之新聞稿以及Q&A供消費者查詢,十分便捷,建議大眾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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