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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804

鹹蛋黃檢出蘇丹色素四號案,跨部會主動查獲來源畜牧場並封存銷毀

  • 發布日期:106-09-29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跨部會小組就日前鹹蛋黃檢出蘇丹色素四號不合格事件,持續追查來源畜牧場,已查出問題鹹蛋黃均來自雲林縣元長鄉同一飼主張信榮之永信蛋鴨場(即湯緊畜牧場)及張營畜牧場,由衛福部食藥署、農委會、環保署及雲林縣政府相關人員,一起於9月27、28日至該2處畜牧場,就其現場鴨隻及鴨蛋產品進行移動管制,並抽驗相關檢體,檢驗結果確認本事件係為飼主個人不當行為,另6件飼料檢體均未檢出,與飼料污染無關(如附件),近期將就該兩場之鴨隻予以撲殺,問題鴨蛋亦將銷毀。

       跨部會小組說明,凡購買永信蛋鴨場(即湯緊畜牧場)及張營畜牧場之蛋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於本(29)日午夜12時前下架封存,違者依食安法第47條第2款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已涉嫌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及第49條第1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千萬以下罰金。

       跨部會小組強調,為避免類似食安事件發生,農委會將透過近期辦理之農民教育訓練,宣導農民避免添加不當物品。另環保署已將蘇丹色素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評估清單,將儘速完成公告,加強控管流向,以避免流用到食品。農委會林聰賢主任委員前已宣示強化農產品安全之決心,將由農委會畜牧處著手研修畜牧法,未來發生類似重大食安事件,將立即撤銷該等畜牧場之登記證書,以督促畜牧場自律及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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